广西产学研科学研究院科技和政策研究部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3-10-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广西产学研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产学研院")科技和政策研究部的工作,提高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产学研院内部科技和政策研究部的各项研究工作,包括科技研究、政策研究、报告撰写等。

 

第二章:科技和政策研究部组织结构

第三条:产学研院科技和政策研究部的组织结构包括:

1. 研究部主任:负责研究部的整体管理和协调。

2. 研究人员:协助研究部主任进行科技和政策研究工作。

 

第三章:研究部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产学研院科技和政策研究部的职责和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 科技研究:负责开展科技领域的研究工作,包括项目研究、实验和数据分析。

2. 政策研究:进行政策领域的研究,分析政策影响和提出政策建议。

3. 报告撰写:编写研究报告、政策建议和科技评估报告。

4. 数据收集和分析: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为研究提供支持。

5. 研究项目管理:管理研究项目的进展、预算和时间表。

6. 合作与沟通:与外部机构和专家合作,进行研究成果的交流和合作。

 

第四章:科技研究

第五条:研究部应开展科技领域的研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的申请、实验设计和数据分析。

第六条:研究部应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包括项目进展、预算和时间表的管理。

第七条:研究部应建立科技研究数据库,以方便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第五章:政策研究

第八条:研究部应进行政策领域的研究工作,分析政策影响,提出政策建议。

第九条:研究部应与政府相关部门和机构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政策动态和政府政策需求。

第十条:研究部应编写政策研究报告,向决策者提供政策建议。

 

第六章:报告撰写

第十一条:研究部应编写研究报告、政策建议和科技评估报告,确保报告的质量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报告应经过内部审查和核实,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可信。

第十三条: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和合作伙伴,以支持决策和合作。

 

第七章:数据管理

第十四条:研究部应建立科研数据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应按照相关法规和伦理要求进行。

第十六条研究部应妥善保管数据,限制访问权限,防止数据泄漏。

 

第八章:研究项目管理

第十七条:研究部应建立研究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进展、预算和时间表的管理。

第十八条:研究项目的预算和资金使用应合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 研究部应定期汇报项目进展和成果,与项目合作伙伴进行有效沟通。

 

第九章:合作与沟通

第二十条:研究部应与外部机构和专家建立合作关系,进行研究成果的交流和合作。

第二十一条:研究部应参与学术研讨会和研究交流活动,提高研究的影响力。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更新应由产学研院院长负责,经内部审查后生效。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