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 2023 年度特约研究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相关精神,结合研科院《智库发展规划纲要( 2023-2027 )》,更 好地发挥研科院的学科和学术优势、人才优势,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拟在现代信息科技、新能源、新型城镇化、现代农业、现代医学、现代教育、现代服务、智慧城市建设等前沿行业领域聘请一批特约研究员共同推动智库建设。
智库的建设,将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在学科体系建设、学术体系建设、 话语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成为创新型国 家建设的重要力量。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特约研究员聘请范围包括政府部门领导干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各行业企业具有突出实践创新能力的企业家,以及各专业领域资 深专家、理论工作者、实践工作者等。
二、入选条件
(一)爱党爱国、遵纪守法,热爱该行业本职工作;
(二)遵守研科院的章程,有成为特约研究员的意愿;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当大学本科的学历;
(四)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专家学者、理论工 作者、实践工作者;
(五)国有、民营、中外合资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优秀企业高 级管理人才;
(六)撰著并发表过科研论文或著作,在业界享有良好声誉的人士。
三、特约研究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特约研究员权利
1、授予“广西产学研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称号并颁发证书;
2、以研科院特约研究员名义,对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
3、受邀参与研科院的学科建设和现代化中国科学体系工程建设;
4、在研科院申请课题立项、成立产学研合作研究机构时,特约研究员享有优先权;
5、个人或单位的重大科研项目及成果,可以通过研科院向有关部门呈报并协助项目推广和成果转化;
6、受邀参与研科院的学术建设、企业培训、人才培训、专业技术评审、评选活动、政策宣讲等重要活动,走访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技术创新等协作工作,与服务对象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获取其支付的相关费用;
7、受邀出席研科院举办的各类学术活动免交会务费,优先获得 演讲机会;
8、个人或单位可免费获得一次研科院和培训部开展的产学研相关系列课程培训机会;
9、所在单位可申请成为“创新示范单位(研究\实验\实践基地)”,经审定合格,由研科院颁发证书和牌匾;
10、享有推荐他人加入研科院智库的权利;
11 、享有在研科院官网、公众号等发表研究成果的权利;
12、享有在研科院举办的相关活动及战略合作媒体对外发布、 推广、宣传其研究成果的优先权;
13、特约研究员可通过证书上的二维码在研科院官网上查询入库信息;
14、特约研究员所在单位享有申办产学研相关专题会议的优先权;
15、享有获得研科院“爱心助研”荣誉证书的权利;
16 、受聘自愿,退出自由。
(二)特约研究员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遵守研科院章程,执行研科院的决议和规定;
3、参与和完成研科院委托的课题研究,积极为研科院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4、积极提交有一定水平的科研论文、调研报告、管理经验或实践案例;
5、支持研科院建设,积极参与研科院开展的各类学术活动;
6、自觉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泄露相关信息。
四、资审材料说明
(一)特约研究员申请表。信息须包括姓名、性别、 2 寸免冠彩色照片, 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工作简历、专业领域特长等(单位推荐的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无需单位盖章)。
(二)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相关资格认证材料(包括学历证明、 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可证明其专长的证书、论文、著作。
五、聘任流程
(一) 申请人填写特约研究员申请表,电子版通过微信或者电子邮件发 往研科院,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相关材料,快递到研科院学办公室。
(二)研科院收到材料后,一周内通过研科院科研办公会进行审核表决。
(三)科研办公会后,由研科院专职人员通知申请人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者,办理手续、颁发证书,录入智库;未通过者,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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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